关于湖南增信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表面强化处理1000ta金属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6-29 浏览次数 : 次

湖南增信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表面强化处理1000t/a金属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路287号博耐特教育装备产业园1号栋教育产业孵化楼102室和605室
湖南增信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在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路287号博耐特教育装备产业园1号栋教育产业孵化楼102室和605室建设表面强化处理1000t/a金属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93m2。项目年加工1000t金属构件,主要对金属构件表面进行强化处理,采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尿素、碳酸锂、氯化钾、氰酸钠、碳酸钾、碳酸钠等物星空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料。
项目氮化废气与氧化废气经“二级喷淋(酸喷淋+碱喷淋氧化)处理后经35m排气筒排放”。氰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限值、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于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配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于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区域内须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含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检测废水)经低温蒸发结晶处理后产生的蒸馏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湖南博耐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
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量排放。项目产生的地面清扫收集的金属粉尘、一般包装物及容器、废钢砂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废防锈油渣、废防锈油桶、盐浴废渣、废水处理设备蒸发浓缩结晶物、危化品废包物及容器、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